为了深入地贯彻并且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 进一步去规范全省范围之内税收业务印章的使用以及管理相关事宜,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在近期正式地印发了一份《关于规范税收业务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也就是下面所提到的《通知》。这份文件针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一系列环节当中的印章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点, 其目的在于防范执法相关风险, 提高并且提升服务效能方面的表现。税务机关以及纳税的人均应该密切地予以关注新规当中的各项要点相关内容, 以此来确保日常办理税务的流程能够遵循规定、有序进行。
印章种类和用途有哪些变化
《通知》清晰地把税收业务印章划分成五大类别, 分别是税收业务专用章、征税专用章、发票监制章、税务检查证专用章以及其他辅助印章, 其中, 税收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畴进一步细致化, 增添了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认定条款。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变更登记等事项之时, 需要核查印章是否和税务机关备案信息相一致。需要留意的是, 部分基层分局原先的“税收征收章”被归入征税专用章系统, 不再单独进行使用, 这使得企业财务人员要及时更新内部印章识别清单。
企业于实际操作当中, 常常会碰到发票盖章位置不符合规范的状况, 新规专门表明,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专用章”需要盖在“开票人”栏的下方, 不可以覆盖金额或者代码区域, 要是印章模糊不清楚, 就得重新开具发票, 不可以补盖, 税务人员在对资料进行审核的时候, 将重点检查印章是不是清晰、完整、跟纳税人名称一致, 对于代开发票业务而言, 代开机关必须同时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以及“征税专用章”, 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行。
企业如何应对印章新规带来的影响
首先, 企业要组织财务岗位人员去学习《通知》全文, 还要组织税务岗位人员去学习《通知》全文, 重点得掌握新增的条款, 重点也得掌握调整的条款。比如说, 电子税务局申请的那个税务事项通知书, 现今必须得加盖电子印章才可以生效的。要是企业依旧依赖传统纸质印章的话, 那可能就会面临资料被退回的风险。建议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起印章使用台账, 记录每次用印的时间, 记录每次用印的事由, 记录每次用印的经办人, 并且要与税务机关预留印鉴进行定期比对。
要注意呵, 对于连锁经营企业, 或者是多地办公的纳税人来说, 其分支机构印章的使用权限这一点, 得加以留意知晓。新规提出要求, 针对跨市经营的纳税人,他们分支机构所使用的税收业务印章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业务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才行。要是分支机构的印章没有去备案, 那么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时候, 就有被拒绝受理的可能性了。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应该提前去跟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交流, 以此来确认分支机构是不是需要单独刻制印章,防止因为手续不齐全而延误了业务的办理。
在实际进行办税相关各项事宜的过程中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业务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要是纳税人察觉到税务机关所使用的印章跟《通知》之中规定具体相符状况存在差异现象, 那么其便具备要求经办人士就所施行的依据方向做出详细说明的权利。比如说, 存在一家企业, 当它具体去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宜时, 要是发现退税申请表之上所标注印章名称同税务机关对外公示所呈现信息并不一致这种情况, 那么该企业能够选择暂时延缓提交相应材料, 并且继而向着上级部门展开核实工作。这样的一种情况能够对于基层单位严格按照新规定去执行这一行为形成一种促进作用, 进而达到减少随意使用印章行为出现概率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