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检察院印章管理制度到底有多重要这些要点必须掌握

公章体积虽小,但其所承载的权力与责任却极为重大。检察院身为国家法律监督的机关,每一枚盖上的印章,都象征着法律所具有的威严以及公信力。然而就在最近这段时间,全国范围内多个地方的法院以及检察院,却连续不断地被曝出,在进行印章更换公告时检察院印章管理制度,集体引用了根本就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这一乌龙事件,进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表面看上去好像只是笔误,实际上却反映出印章管理制度在执行这个层面,存在着严重的疏漏。倘若一枚印章都管理不好,那么不仅有可能引发关于法律文书效力方面的争议,而且还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故此,深切知晓并严谨施行检察院印章管理规定,使每一个用章步骤得以规范,这是每一位检察工作者务必要抓紧予以落实的底线任务呢!

多次援引不存在的“法律”令人忧

就在不久之前,四川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更换新印章的公告,三个月之后,才被上级法院提醒,其所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根本是不存在的。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经过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的梳理,2019年之后,全国已经有超过10个省份的30余家检察院和法院,在印章启用公告中援引了这部“空气法”,并且大多是照搬照抄其他同行单位的结果。连司法机关都引用虚假的法律文件,印章管理的严肃性究竟在哪里呢?这一问题必须要引起高度的警觉。

用印审批谁来签字负责

审批环节,是检察院印章管理制度的首要关卡。依照规定,对于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法律文书以及各类材料,均须经由分管检察长或者检察长进行审核签字,待印章保管人核查手续完整无误之后,方可启用印章。与此同时,每一回用印均要进行详尽登记检察院印章管理制度,所涵盖的内容有,用章日期、编号、内容摘要、使用部门、审核人、经办人等具体信息,以此达成全程可追溯的目标。审批绝对不可以流于形式,每一位签字者皆表示要对印章使用所引发的后果担负责任,检察长、分管领导、印章保管人之间务必构建起相互约束的闭合回路。

印章保管由谁专门负责

检察院印章管理制度_检察院公章管理制度_检察院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日常保管得实行专人专管制度,不能擅自委托他人代管,确实因为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代管的,得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并且由指定指定指定人员去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得明确印章保管人的具体范围、监管职责、违规后果。对于擅自使用、违规借用等行为,轻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检察院的印章绝不能当作普通公章来管理,必须有比一般行政机关更严格的管理标准,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未经登记擅自用印后果严重

在实际情形里,有一些基层院曾经出现过个别人员没有经过登记就自行使用印章,甚至带着印章离开办用印场所到外面去的违规状况,这样的问题潜在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依据《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检察院文书当中涉及印章印文的鉴定以及和样本的比对,是检验文书真实性的关键手段。一旦印章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不但会致使内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更有可能在案件当中引发关于证据效力方面的争议。所以,任何没有经过审批登记就擅自使用印章的行为,都一定要严厉追查,绝不能让一枚印章被随意使用的情况,对整个案件的质量和权威造成影响。

伴随着检察机关加速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进程,印章管理制度身为内部管理的“最后一厘米”,其重要程度愈发突显出来。针对上述那些问题,您觉得检察院的印章管理制度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去完善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您的看法以及建议,一同来为法治规范化建设奉献智慧。要是觉得内容对您有帮助作用,记得点赞并且转发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明胡同2号楼
电话:010-6301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