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硬性规定

党委印章, 乃是党组织用以行使职权的关键凭证, 对其进行规范的使用管理, 直接关联到党的权威以及组织纪律。于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 常常会由于制度不够明确, 执行也未达要求, 进而致使印章出现滥用的情况, 审批流程有所缺失, 甚至引发责任事故。唯有将规矩确立于起始之处, 方可避免“印把子”出现问题。

印章保管该由谁负责

整个制度的基石, 那便是印章保管。依据规定, 党委印章得由专人负责去保管, 并且保管之人应当是正式在编的党员干部, 绝不能够临时进行指派或者随意去更换。在日常状况之下, 印章应当存放在保险柜或者专用铁皮柜当中, 钥匙要由保管人随身携带, 不可以转交给其他人。这里特别要留意到的是, 保管人与审批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得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假定保管人鉴于出差、休假等缘由临时离岗党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那就必定得办理交接手续, 将交接时间登记明晰且双方签字。印章是绝对不可以私自连带出办公室的, 更是严禁带回家的。往昔曾有基层单位, 只因保管人把印章安装在包里带出外出开会, 结果于出租车上遗失了, 此教训特别沉痛。故而, 在制度上面要清晰明确“印章不离柜、离柜必审批”的原则。

用印申请和审批流程怎么走

若是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急需使用党委印章之时, 那就都得去填写《党委印章使用申请表》, 得把用印的事由、文件具体的名称、份数、经办人等等这些信息注明清晰。申请之后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 之后还要再报给党委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可要是对于那些涉及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或者对外合作协议类的文件, 那就必定得经由党委书记亲自签字之后才可以用印。

在具体实际操作期间, 大量单位极易忽视“留痕”这一环节, 每一次印章加盖下去之时, 皆应当对应一份完备的审批存档, 此包括申请表、领导批示以及文件复印件。部分单位为图省事, 仅进行口头招呼便予以盖章,然而在事后一旦发生问题之后党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责任根本性地难以分清。所以在制度当中必须要着重强调: 没有审批就不使用印章、没有存档就不进行归档。

另外需留意的是, 要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以及空白公文纸上预先加盖好印章。这般“预盖公章”的行为, 风险是极其高的, 极易被他人利用来填写虚假内容。要是确实因为工作具有需要而提前做出准备, 那就必须经过党委书记特别批准, 并且要存在专人进行登记, 还要限时去使用, 之后及时予以核销。

对于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而言, 实际上关键就在于“责任”这两个字。倘若制度已然制定得极为细致, 然而一旦执行状况出现打折的情况, 那么这也就等同于形同虚设。唯有将审批、亦或是与保管、还有使用以及存档等每个环节都把控得严格, 如此才能够切实达成“印有所管、用有所据、责有所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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